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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止贪恋——约翰•加尔文(1509 - 1564)

约翰•加尔文 是宗教改革的一位伟大领袖,而他的主要著作《基督教要义》(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)一直是教会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品之一。

《基督教要义》的第二卷题为“论对在基督里的救赎主上帝的认识,这认识是首先藉着律法显明给族长们,然后藉着福音显明给我们的”,其中有一章是关于十诫。在这段取自他论及第八条诫命的摘录中,加尔文 表明,贪婪破坏了神的律法,根源在于对神的财物分配不满。在这个被贪得无厌所侵蚀的世界里,牧师们需要宣告加尔文的圣经处方。

总之,神禁止我们贪图他人的财产,同时吩咐我们努力保全那些合理地属于他人的一切。

我们当知道,一个人所享有的财产,不是出于偶然,乃是由于最高之主的分配;所以,出于这个原因,不法地夺取他人的财产,就是侵犯神的分配…1

我们要切实遵行这条诫命,就当以自己的份额为满足,只以诚实合法的方法谋利;不以不义的方法增加自己的财富,亦不以侵犯邻舍的财产而肥己;不以残暴或牺牲他人的方法为自己积聚财产;也不为满足自己的贪欲和挥霍,而不问是非地敛财。反之,我们的目的应该是:就我们所能,以忠告和财力去帮助别人保存财产;若我们和奸诈的人接触,就要宁愿牺牲自己一些合法权利,免得和他们同流合污。再者,我们当分担所看到的那些有难之人的需要,用我们的充裕在他们的需要上帮助他们2

注:
1

约翰•加尔文著,“基督教要义”(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),Ford Lewis Battles译,John T. McNeill 编(Philadelphia: The Westminster Press, 1960),第408-409页。其他翻译参考:第2本书,第8章,第45节(2:8:45)。

2

同上,第409-410页。参考:2:8:46